北京市今起入户测室温 供热企业不整改最高罚3万
2008年12月07日 09:3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今起,有关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居民室内温度不达标和公建室温超标情况检查。据介绍,如果是由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居民家中不达标的,有关部门将对供热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者将面临每日加罚1000元、最高可罚3万元的处理。
昨日上午,北京市市政管委联合朝阳区城管对辖区内的小区、商场、写字楼进行了入冬以来首次大规模的检查。在朝阳区松榆里小区9号楼一户居民家中,工作人员手中的测温计显示阳面室温为22℃,阴面室温为21℃,厨房温度为19℃。(杜丁)
供热标准
居民区 不得低于16℃;
宾馆饭店 20-22℃;
机关商场等公建 不得高于20℃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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