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浦东新区(不含浦东机场地区)、金山区、南汇区、奉贤区和崇明县五个区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这是建国以来本市举行的范围、规模最大的一次防空警报试鸣。不过,在记者采访的二十多位市民中,有九成以上市民难以辨别拉响的到底是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还是解除警报。(9月16日《新闻晨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以前发布公告!比檬忻褡既返乇姹鹁ê迨欠揽站ㄊ悦〉贸晒Φ幕,如果大部分市民不能准确辨别警报类型,或者对鸣防空警报的深刻含义了解甚少,则错过了一次接受国防教育的良机。
客观而言,这次防空警报试鸣前,相关部门已经通过播放有线电视、居民小区智能广播、发放宣传卡片等手段,反复告知相关信息,为什么还是有很多市民“心中无数”呢?我觉得有几个原因:一是只重社区宣传,没有重视企业、公司等地宣传;二是只重固定人口宣传,忽视了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三是宣传形式比较单一。更不用提9月15日防空警报试鸣这天,“台独”势力在全岛甚嚣尘上大搞游行,而本地市民也都不知晓。防空警报试鸣涉及战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单位和群众都应该熟悉警报信号及有关知识。如果连防空警报的含义都无从知晓,则达不到防空警报试鸣的警示和宣传目的。同时,对防空警报相关知识和内涵的宣传,不一定限于试鸣活动期间,也可通过固定的形式长期加以宣传,以增强市民的国防意识。
文/陈才